关于“三鹿奶粉”一案的处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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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8-09-15 21:34:01
[灌水]关于“三鹿奶粉”一案的处理…… 文章提交者:疯疯癫癫僧 加帖在 猫眼看人 【凯迪网络】 http://www.kdnet.net
关于“三鹿奶粉”一案的处理……
关于“三鹿奶粉”一案的处理,我看有几条: 1。救人,医病。 2。查处责任人。 3。依法判决责任人刑责,民事赔偿。 4。立规矩,防止此类事再度发生。 .......
关于判刑如何,当以主观故意论,掺入有害物质害人谋财,具体判决咱不懂,自有法庭去解决。 关于“三鹿奶粉”一案的处理民事赔偿部分,我转贴二个摘录,供思考。
“1999年,美国一名9岁的菲裔美籍女童,因吃了“盛香珍”果冻后被噎住,成为植物人,她的家属因此以“意外伤害罪”起诉“盛香珍”。2001年7月,女童不治身亡,原告指控的罪名也随之改为“意外致死罪”..........美国法院最终判决,生产果冻的台湾“盛香珍”食品公司败诉,“盛香珍”被判赔1670万美元”
“在通知中表示,凡是因为和三鹿奶粉导致儿童病症检查、治疗费用由“政府财政”报销! 这真是让我感动涕零,热泪盈眶无法抑制。 这是多么好的一个政府啊,一个企业违法犯罪,政府主动站出来替企业买单,世界上除了伟大的中国,哪里会有这样好的为企业着想的地方政府?三鹿违法,政府赔偿,这种主动替企业分忧解难的做法,真正体现了“服 务型政府”的本质精神和义务。 至于有多崇高,想想就明白了:你杀人,我抵命,多崇高,你来定! 我唯独搞不明白的是:财政的钱,是谁的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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